河北關于規范康復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
加入日期:2025/9/2 8:32:04 查看人數: 1167 作者:admin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醫療保障局,雄安新區公共服務局,省本級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省直各醫療機構:
為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推進建立以服務產出為導向的價格項目管理機制,進一步規范我省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康復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的通知》(醫保價采函〔2024〕240號)要求,對我省現行康復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進行了規范整合,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一)新增“認知功能檢查”等17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附件1),所定價格為最高限價,醫療機構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1.團體訓練人數不得超過15人。
2.康復訓練項目同一計價時間段內不得與其他康復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疊加計費。
(二)停用“等速肌力測定”等45項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附件2)。
二、有關要求
(一)各市醫療保障局要強化組織領導,做好部門協調,及時維護信息系統目錄,指導各醫療機構落地實施。
(二)各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按規定執行明碼標價和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制度,通過電子顯示屏等多種方式向患者公示醫療服務價格,并做好宣傳解讀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執行。各醫療機構應于2025年10月14日24時前完成費用上傳工作。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及時向省醫療保障局反饋。
附件: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
2025年8月22日